「我在监狱当杀手」

第八十八章 两脚羊

上一章 简介 下一页

第八十八章 两脚羊(1/3)

“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,而且村长是什么人,那可是我们村最智慧的存在,难道你以为村长胡说八道呢?”老大瞪了这群人一眼,一个个的,一天天就知道泡妞玩游戏,对村子里一点也不关注。

“那老大,就算这大师是对的,可是这五对童男童女去哪里找?让我们村子里的人献祭,这根本不可能。”

“你懂个屁,当然不可能是我们村子里的,毕竟谁家孩子不是心头肉呀,当然是买了。”

“你说的这是什么话,我们的孩子是心头肉别人的就不是了,谁会卖自己孩子呀。”几个年轻人白了老大一眼,你把我们当傻子呀。

“哼,总有些畜生不配当父母,而且儿童失踪案中,很多都是被父母卖掉的,为了钱,这些人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。反正这件事你们不用操心,到时候每家出一点钱就行了。”老大看着这群人,真不知道怎么解释。

几个年轻人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,多少有点不相信。

“记住,晚上值班的时候,千万不能放任何人进来,被别人发现的话,我们村子就彻底完了。名声完了,我们打的海鲜水产人家都不会要,明白了吗?”老大看着几人,大声的提醒。

“明白了。”所有人异口同声,为了村子为了他们以后的生活,这件事绝对不能传出去。

唐寅摘下耳机,看样子这个村子真的有些诡异。

对于龙王什么的,他一点也不相信,肯定是有人故弄玄虚。

至于为什么要童男童女,因为这些孩子的肉细嫩而且血液鲜美。他曾经就杀过一个吸血鬼,这家伙就只对小孩子的身体感兴趣。

想到这里,唐寅觉得好像想到了什么。

现在的年轻人还有一些学者,竟然鼓吹魏晋文化。殊不知在魏晋的时候,吃人成疯。

那些上层的人士都讲究吃两脚羊,而且越小的两脚羊越鲜嫩,而这里的两脚羊都是人。

李时珍在本草纲目里面写到:古今乱兵食人肉,谓之想肉;谓之想肉,或谓之两脚羊。此乃盗贼之无人性者,不足诛也。

宋庄绰《鸡肋编》:老瘦男子廋词谓之‘饶把火’,妇人少艾者,名为‘不羡羊’,小儿呼为‘和烂骨’,又通目为‘两脚羊’。

晚上八点,巡逻的人少了一半


本章还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

相关推荐

我在监狱当杀手